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借条担保人的法律规定?

借条担保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 【反担保】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第六百九十条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 【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做担保人的话,对担保人来讲肯定是有法律风险的,同时,正常情况下债权人应该跟担保人签保证合同,在保证合同中就应该写清楚担保的方式,期间、范围等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拘留的适用机关是什么?
      行政拘留的适用机关是什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拘留权。行政拘留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


·如何对走私贵重金属罪作出认定
      贵重金属在现代工业化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例如稀土现如今已成为极其重要的战略资源,所以我国限制非法走私贵重金属,只要走私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


·离婚诉讼几天会判?
      离婚诉讼几天会判?审理期限多久?上方因为感情不和或其他家庭矛盾导致婚姻生活不能继续,很多人都会选择离婚。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
      我国公民享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其中就包括了通信自由罪。通信自由罪是指非法将他人信息私自拆开或毁弃,这种行为对公民的通信自由权造成了侵害。犯......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一、夫妻个人债务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认定购房有什么不同?
      随着房价的飙升,买房越来越困难了,有些人报着不买房不结婚的心态,有些刚出来工作,本身没有什么积蓄的情侣结婚,此时双方父母为了各自子女的生活,......


·婚前房租租金是不是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租租金是不是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以下几方面:(1)工资、奖金,还包括红包、津贴、......


·老公精神病要不要离婚
      久治不愈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合作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在我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合作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在我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们对自己享有的股权具有处分的权利。因此,股权转让是自由的,只要当事人同意,便可进行自......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何享受?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有什么内容?
      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有什么内容?一、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一)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