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商号主要是指一种商业名称,但也是要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商号权。那么这个商号权的特征是什么呢?只有先了解了其特征,才能更好的了解商号权其他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号权的特征是什么1.商号权具有区域性,商号登记的效力受一定区域范围内使用的限制,除全国驰名的大企业的商号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专用使有权之外,其他商主体的商号只能在其所有登记的某一地区范围内享有专有使用权。2.商号权具有公开性,由于商号是商主体的名称,因此一般商号必须进行登记而予以公开,为他人知道,其中登记是公开的程序。3.商号权可以随商主体或商主体的一部分的转让而转让。商号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因此商号权是可以转让的。但商号权的转让不同与其他财产转让。二、商号权有什么内容商号权,又称商事名称权,是指商人对其商号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商号使用权以及商号专用权。1、商号权主体是依法取得商事主体资格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且具有单一性。这就是说,不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机关、团体、个人不能成为商号权的主体;而虽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但未取得独立的商事主体的资格者,如公司的分支机构,也不能成为商号权主体。商号主体的单一性是指同一商号在核准范围内只能为一个商品生产经营者所拥有,而不存在多个商事主体共有一个商号权的情况。一个总公司的商号可为其数个子公司共同使用,但只有总公司才有权转让该商号,总公司是该商号的唯一的所有者。2、商号权的客体是依法核准注册的商号。由于多数国家都以商号的登记作为商号获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因此一般来说,只有基于经过登记的商号才能享有商号权。《德国商法典》第29条规定:“任何一名商人均有义务将其商号和营业所所在的地点向营业所所在辖区的法院申报商事登记”。我国的法规也规定,商号或企业名称必须经过登记才能获得专有权。但是,世界上有些国家规定依法注册并不是取得商号权的必要条件。如日本,其法律将商号权分为商号专用权和商号使用权两种类型,商号使用权是指未经核准登记的商号,这样的商号不能成为商号专用权的客体,其使用人无权对抗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号。3、商号权的内容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商号权与商事主体不可分离,商号是商事主体法律人格的化身,商号权相对商标权、专利权等更具人格性。同时,商号具有无形财产属性,信誉良好的商号可以给商号所有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商号权具有财产权属性。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商事主体对商号,即商业名称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通过上文的解答,您此时应该已经知道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内容了吧。很多大型的企业都是有自己的商号的,但商号受法律保护的程度,还要看是否进行了注册登记。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一、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性质不同。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不受他......


·银川抚养费判决会给多少?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


·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吗?
      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吗?一、管辖权异议上级法院提审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依法提出该人民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和意见。......


·买房子并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
      买房子并不是一定要支付全款,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其实也是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但此时一般购房的首付款都是由购房者承担,而剩余的房款才可以......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
      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一、交通设施用地包括哪些?1、铁路用地。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


·持刀枪斗殴可以认定为是持械斗殴吗
      打架斗殴行为极容易造成人身伤害,情节恶劣者将会危机社会治安,影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带来不良的社会风气。我国法律严格打击打架斗殴的行为,其中......


·丈夫遗弃哺乳期的妻子构成遗弃罪吗?
      在我们中国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子女有抚养老人的义务,夫妻之间有互相抚养的义务,这是我们国家的优良传统和美德,但是也不乏有人道德沦丧,不但夫......


·网上开赌场怎么判刑?有什么标准?
      网上开赌场怎么判刑?有什么标准?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计算机网络的依存度也越来越高,这样一来,除了线下赌博,有的人甚至想要......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一、老人过世卖房子遗产税是多少?
      一、老人过世卖房子遗产税是多少?国家没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续交相关费用可以了。继承相关手续如下: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