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雇佣人员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雇佣人员的侵权责任如何认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由雇主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雇员有重大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因提供劳务致害责任与自身受害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根据最新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中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二、雇佣关系中侵权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指的是,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和雇主之间的权责时常见的劳务纠纷案件,一般情况下雇员受到伤害,雇主均需承担民事责任,并要进行赔偿。但是因为是雇员或者第三方造成雇员伤害的,雇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区别是什么?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所有权归属哪一方?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直接吊销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
      出版社的购销合同要包括什么?格式条款的好处是,简捷、省时、方便、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其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一方往往利用优势地位,制定有利......


·购物卖方违约金是多少?
      一、购物卖方违约金是多少?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发生一方违约......


·违章停放的情形包括哪些
      违章停放的情形包括哪些一、违章停放的情形包括哪些违章停车,是指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中心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中心,是对于在工作中受了伤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好维护权益的机构,那么工伤伤残等级如何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工伤鉴定一定要在伤情稳......


·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具体条文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具体条文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


·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什么是法律关系的客体?我们知道,一段关系,总会有主体和客体之分。主体是指行使这段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的人,而客体则指的是被行使的对象。两者之间既......


·如何仲裁劳动合同服务期案件?
      职工在和单位签劳动合同之前,一般都会与单位共同协商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其中就包括对劳动合同服务期的问题,双方的意思如果达成一致就可以签订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