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一、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哪些?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2、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3、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根据坦白罪行的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4、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二、重婚罪的判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但还要注意,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重婚罪是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可以进行轻判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一系列费
      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往往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一系列费用赔偿,营养费就是其中一项,那么,营养费是保险公司赔付的吗?如果赔付要赔多少呢?下......


·莲花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什么
      莲花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什么一、莲花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什么?政府公开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
      交通门诊误工证明应该怎么写某某是本单位职工。其因交通事故受伤,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向本单位请假,未出勤。某某每月工资为元,因其系请事假,根......


·幼儿园注册资本新规定具体是什么
      一,幼儿园注册资本新规定具体是什么开办幼儿园需要租赁场地,配置人员设施以及教学用具等,大概需要三十万左右的资金。《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


·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
      自动离职工资就没了吗?有工资。不过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


·肖像权名誉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肖像权名誉权的关系是什么?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一)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而肖像是自然人所......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


·二手房抵押后多久放款,放款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抵押后多久放款,放款流程是怎样的1.房管局正常过户,银行收到抵押物,房管局与银行互相确认就需要9个工作日(其中房管局一方3个工作日,银行一......


·员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开处罚单
      员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开处罚单一、员工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怎么开处罚单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进行处罚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劳动者违约,另一种是劳......


·一、共有财产的继承分配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共有财产的继承分配顺序是怎么规定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


·禁毒法规定戒毒所超期羁押赔偿吗
      禁毒法规定戒毒所超期羁押赔偿吗一、禁毒法规定戒毒所超期羁押赔偿吗?戒毒所超期羁押的情况下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因为国家赔偿法当中规定的超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