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拘役缓刑的考验期有哪些限制

拘役缓刑的考验期有哪些限制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此外,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二、缓刑考验期限从什么之日起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由于对该条款规定的“判决确定之日”在如何理解上有分歧,司法实践中,缓刑考察机关从何时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并未统一,有的从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日期起计算,有的从法院判决书宣判之日起计算,有的从判决书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有的从法院从法院判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计算。2、《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出现人伤怎么办理
      交通事故出现人伤怎么办理1、报案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


·建筑工程尾款是什么?
      建筑工程尾款是什么?一、建筑工程尾款是什么没有具体要求,主要在于双方合同中的共同约定,如果你签的原合同上没有注明尾款比例,可以要求补充原合......


·有孩子离婚书怎么写
      在协议中写清楚孩子由谁抚养,另一方按月支付多少抚养费。离婚协议书女方:男方: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子,......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请求的提出不得超过两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老人死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老人死后财产分割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我国,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继承就是根据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处理他所遗留的财产。而法......


·聘用内容:
      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总经理。二、聘用期限:自20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担保方式:风险抵押金。乙方须于每年的月......


·建筑工程质量不具有什么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不具有什么特点?具有哪些特性?对于现在的社会而言,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因为涉及到人的安全,所以都会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那么关于......


·非法集资刑事判决退赔吗?
      现在老百姓手中的钱多了起来,一些人就想着通过投资理财增值保值。如果听信一些不法机构的高息回报项目宣传,盲目投资的话,可能陷入非法集资陷阱。近......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云南盗窃罪立案标准,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3000元,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3-10万元,属于数额......


·北京单位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致死单位如何赔偿?
      一般来说,如果是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伤亡的则由事故主要责任人进行赔偿。但是会存在着这样一种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如果公司单位执行公司任务时,发生......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一、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工伤鉴定流程如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