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新刑法对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枪支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盗窃枪支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指秘密窃取各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取走。其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取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暗中进行。
  
  (2)行为人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即秘密是针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而言的。因此,即使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时,已被他人发现或暗中注视,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窃取行为不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实施秘密窃取行为的手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撬门扭锁、越窗、顺手牵羊等。
  
  行为人只要盗窃上述对象物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故意窃取、夺取。如果不知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窃取、夺取的,如出于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行窃,盗窃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如果将无意中窃取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隐匿不交,则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窃取、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一般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只是可能影响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任何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完全民事能力人,若是故意实施了盗窃公职人员枪支的行为,然后利用该枪支实施了勒索他人钱财等的违法行为,那么实施盗窃行为的公民,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构成了盗窃枪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案件多久才会结案
      看具体情况和审理适用的程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普通刑事案件,结案时间或者说判决下达的时间大约为6个月左右。特殊情况下,也就是犯罪事实......


·用人单位辞退怀孕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辞退怀孕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怀孕期间公司辞退员工违法,公司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情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


·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方式有哪些
      并购基金投融资收益方式有哪些一、并购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


·不良资产处置的风险有哪些
      不良资产处置的风险有哪些不良资产处置的风险有哪些?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债务追索和资产处置方案两个方面:......


·多个一般立功的处罚可以减轻吗?
      多个一般立功的处罚可以减轻吗?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


·商标被人抢注35大类了怎么办?
      商标被人抢注35大类了怎么办?商标被人抢注35大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救:1、向商标局提出准对该商标的争议。提争议的前提: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


·路边违章停车罚款怎么处理?
      路边违章停车罚款怎么处理?带行驶证和本人的驾驶证到交警部门指定开单子地方开单子,然后到银行交罚款就行了。或代办也可以只需要车牌号以及发动机号。......


·怎样判断是不是酒后驾驶
      判断是不是酒后驾驶,要根据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确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鉴定规定是什么?
      如果发生了刑事案件或者是民事案件,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如果出现有需要鉴定的证物时会要求当事人去做一下司法鉴定。但是当事人在进行鉴定时最好要了解......


·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情形《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


·事业单位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事业单位挪用资金罪量刑标准是多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