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清算工程物资怎么处理?

公司清算工程物资怎么处理?
  
  一、公司清算工程物资怎么处理
  
  公司进行清算时,对于公司的工程物资可以进行出售,折现所得的款项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的由股东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公司清算概念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发生的。公司终止的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种是公司的破产,即公司基于宣告破产而终止。这两种情况下都会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组织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的清算是负有公司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而为的行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尤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体应为基于对公司的资产享有权益的义务主体。
  
  中国公司法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公司的终止涉及到众多利益主体的切身利益,必须对相关权利义务予以处置和解决。因此,只有在对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关权利义务得以消灭和转移,公司才能最终终止。
  
  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为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老年人假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老年人假离婚财产怎样分割?一、老年人假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在现实生活中,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存在两种情况:1、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个人公司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在债务偿还前,要先从公司的财产中除去破产费用,剩余的财产再来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的费用时,可以按比例,优先......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违章建筑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对于违章建筑,想必您也应该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比如说有些时候我们会见到,有些人在房屋的顶层擅自加盖楼层,或者说......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了6.4万是正确的吗?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了6.4万是正确的吗?是否正确就要看受害者的实际情况。1、医疗费:以单据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对于我国农户来说,最关心的也就是各乡镇政府推出的土地承包流转的相关政策。土地承包权经营流转事......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分配?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


·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一、旅游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旅游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双方协商、......


·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当犯罪者从心理明确以及默认自己做出的事情有犯罪性质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是可以给予一定的量刑减少,以此来鼓励犯罪者,那么认......


·名誉权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名誉权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名誉侵权通常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1、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的材料都有哪些1、卖方需提供的材料:(1)产权人身份证(非北京户籍人士还应提供暂住证);(2)户口本;(3)房屋所有权证;(4)原购房发票......


·男女朋友协议书的范本是怎样的?
      近几年,国民法律意识和合约意识不断增强,已经逐渐体现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具体实际中,有些男女双方会在开始交往、确定恋人关系时,为了避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