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一、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4、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5、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6、床位数在10张以上;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养老机构补贴申请的条件
  
  首先,要有合适的场地。新建的要完善有关建设审批手续,并取得房地产证;利用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改扩建的应具有房地产证或租用5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地产证;养老设施符合《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
  
  同时,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已办理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手续。
  
  此外,建设规模符合要求。新建或利用自有房屋改扩建增加床位100张以上,租房改扩建增加床位50张以上。床位入住率达到50%以上。
  
  全市每年只开展2次审批
  
  据介绍,申报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首先由社会办养老机构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后,区县民政局将进行实地调查,填写调查表。之后,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将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公示。最后,报市级审定。
  
  值得注意的是,每年5月和10月,全市将组织开展2次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审批工作。各区县民政局须在当月30日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
  
  此外,新建和改扩建社会办养老机构享受建设补贴的,从事养老服务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
      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一、刑事自诉与公诉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


·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是指什么
      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是指什么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具体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


·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
      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一、女员工怀孕了公司能辞退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


·婚前调查收费是什么样的,婚前调查是否合法?
      婚前调查收费是什么样的,婚前调查是否合法?婚前调查在现在可以说还是比较的流行的,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人都在咨询关于婚前调查的问题,不少的人认为婚......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
      一、宅基地补偿款能否按遗产继承?1、宅基地补偿款不能按遗产继承,宅基地征收补偿款是归集体村民所有的,被继承人如果在补偿款得前死亡的,是没有征地......


·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现行刑法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立案,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签字盖章要注意哪些事项1、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自签字或盖章。签字人应当是当事人本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责任追究,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一、是哪里规定监护人的职责?
      一、是哪里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


·成本法确认股权收益吗?
      成本法确认股权收益吗?成本法确认股权收益,成本法是将投资企业和被投资单位视为两个彼此独立的会计主体,投资方所能获得的投资收益,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待遇标准
      待遇标准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列支以下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⑴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或职业病,发生符合国家《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