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

存在债务关系的敲诈勒索案怎么判
  
  ?依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时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1、行为人实施了恐吓行为,即通过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告知对方自己要采取什么行为,并导致了对方产生恐惧心理。
  
  2、对方因此产生了恐惧心理;
  
  3、对方基于恐惧心理交付了财务;
  
  4、行为人取得了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恐吓的内容可以是侵犯对方人身、财产和名誉等非法内容,也可以是合法内容,因此并不排斥如果债权人索要债务的方式过于不正当导致的犯罪。
  
  而索要债务本身有时候是正当的无争议的权利,有时候是有争议的权利,这决定了用恐吓的方式要回债务是否构成犯罪。
  
  1、依据规定,索要债务本身是正当的无争议的权利时,用恐吓的方式行使无争议的权利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为一般索要债务本身就是一件正当的事情,属于无争议的权利,欠了钱是应该还的,所以行为人本身就对债务人拥有着正当的无争议的权利,用恐吓的方式要回债务一般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2、索要债务本身是有争议的权利时,用恐吓的方式行使无争议的权利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因为不是所有索要债务的行为都属于无争议的权利,比如索要的债务本身属于非法债务的赌债、高利贷等,又比如明明是金额很小的债务,却用了恐吓对方生命的手段,这些虽然也属于索要债务,但都是属于有争议的权利。
  
  因此,若想用恐吓的方式要回债务时不会构成敲诈勒索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该权利具有民事诉讼的可诉性,如果本身属于非法活动的一部分则不具有可诉性;
  
  (2)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手段具有正当性,为社会所容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欠债一方死了债务怎么还
      夫妻欠债一方死了债务怎么还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
      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一、夫妻方重婚另一方能得到多少赔偿?这是要看对方的收入情况,同时还要看受害者受伤的具体情况才能计算出来。......


·我国的法律规定
      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违反了用人单位的义务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另外,双方当事人也是成立了事实劳......


·承租人承担租店面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承担租店面的违约责任如果违反租赁合同约定使用店面的,那么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一、工程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施工合同双方乙方为承包人,另一方为发包人,施工合同的违约责任主要是合同双方的责任:......


·拖欠工资可以立马解除劳动合同
      拖欠工资可以立马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38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


·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既然选择了诉讼方式离婚,自然就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


·域名注册人能否有阻止他人注册商标的在先权利
      如果有人申请注册与你所注册有的域名相同的商标,你能否阻止该商标的注册呢?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一、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否有效?
      一、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否有效?恶意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合同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债务人破产保证人的责任?
      担保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这五种方式,简单地可分为财产担保和人格担保这两种,而保证人担保就是属于人格担保这种方式,我国设立担保的目的......


·借款5万违约金多少合理的
      借款5万支付多少违约金是合理的借款五万违约后支付多少违约金是合理的,要看合同的约定,但不得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即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最高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