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既监护又抚养拥有什么义务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有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免除,即使父母已离婚,对未成年人仍应履行抚养义务。但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是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的,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需要或给予一定的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如何判刑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


·未出生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有没有继承权?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


·河南省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河南省位中国的中东部地区,古代有着“中原”之称,是链接南北的重要枢纽,也是重大水利项目“南水北调”总干渠的所在地。因为特殊的地理位置,因此征......


·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
      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对方全责我需要报保险吗?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1、机动车与机动......


·监护人和参保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监护人和参保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基本简介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


·食品生产吊销许可证会有什么后果?
      食品安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毕竟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安全问题。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营生产食品都是需要许可证的,有时候一些公司会......


·最高院刑诉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生活当中,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只有实体法,法律还包括着很多的程序法律,比如说我们刑法配套实施的就是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当然刑事诉讼法它......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争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经常吵架导致感情破裂的,实在没有维持必要时只好通过离婚解决了。对于双方来说,最好能够协议离婚,这样比较省时省力,做到好聚好散。如果一......


·取保候审到期之后该如何处理
      取保候审到期之后该如何处理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


·在女方怀孕期间如何离婚首先
      在女方怀孕期间如何离婚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其次,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


·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流程有哪些?
      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流程有哪些?一、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流程有哪些?企业三证合一后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以下流程: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