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一、如何提起共同侵权行为诉讼
  
  1、共同侵权行为包括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诉讼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全体共同侵权行为人为连带共同被告:
  
  (1)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2)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其他共同侵权人免责(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法院有释明义务,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二、如何划分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所应负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了其他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
  
  1、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各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意味着他们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各行为人在实施共同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过错如何不同,都不影响连带责任的整体性,对外,每个行为人都对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承担全部责任。
  
  2、受害人有权请求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承担连带责任。
  
  正因为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的整体责任,因此,受害人有权在共同侵权行为人中选择责任主体,既可以请求共同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赔偿其损失,也可以请求全体共同行为人赔偿其损失。
  
  3、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各行为人内部分有责任份额。
  
  共同侵权人对外承担整体责任,不分份额;对内,应依其主观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原因力不同,对自己的责任份额负责。各行为人各自承担自己的责任份额,是连带责任的最终归属,一方面,在确定全体共同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时,须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对外连带负责;另一方面,当部分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了超出了自己责任份额以外的责任后,有权向没有承担应承担的责任份额的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求偿。
  
  4、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得改变。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共同行为人内部责任份额或内部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性质。在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中,共同行为人内部基于共同协议免除或减轻某个或某些行为人的责任,对受害人不产生效力,不影响连带责任的适用,只对其内部发生约束力。
  
  三、共同侵权种类有哪些
  
  可以将共同侵权行为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主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主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即数人基于主观故意而共同侵害他人造成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这种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包括实行行为人、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按照通说,只有实行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简单的共同侵权行为;而包括教唆行为人和帮助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行为,是复杂的共同侵权行为。
  
  2、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
  
  客观的共同侵权行为就是客观关连共同的共同侵权行为,我曾经将其叫做视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各自的行为相互结合,共同造成同一个损害结果的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虽然不具有共同侵权行为主观上的特征,但由于其行为人之间行为的相互结合的关连性,并且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而不可分割,而形成了一个侵权行为,行为人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危险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损害结果,但不能判明其中谁是加害人的准共同侵权行为。
  
  4、团伙成员行为
  
  团伙成员,是指团伙组织的成员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没有团伙的集合行为则可以避免造成损害的危险发生,如果该集合行为可以归责于该团伙,则该团伙的其他成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对于商标法侵权怎么处罚?
      商标法侵权怎么处罚?我国商标法当中明确规定了如果侵犯了商标专用权的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就是专门进行商标管理的部门,可以依照以下的法定程序来......


·如何判断是否形成抚养关系
      如何判断是否形成抚养关系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


·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
      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一、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1、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普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办理的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


·征地补偿方式在我国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方式在我国是怎样的?这样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国家需要用自己的土地,那么就会进行征收,因为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国家会对......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
      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股东变更需要工商局登记吗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公司法》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婚姻需要花大价钱,婚姻必不可少的是,房子、车子这两样。并且其中的这两样大都是由男方支付,男方除了支付这两样东西,还需要,支......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几种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几种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几种1、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
      征地拆迁行政调解案例都有哪些?随着经济的发展,用地面积的不断扩大,征地拆迁越来越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有些“钉子户”不愿搬出自己居住多年的家......


·哪些属于商品房销售面积
      哪些属于商品房销售面积一、哪些属于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基中内墙体面积的共......


·哪些是房屋公摊面积,房屋公摊面积包括什么
      我们在购房的时候,不仅需要购买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每家每户还会有一定的公摊面积。但是由于大多数人都缺少购房经验,因此也不太清楚哪些属于房屋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