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一、偷拍偷录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证据需符合合法性。
  
  对于偷录偷拍“证据”的合法性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判断,不能简单地认为一概合法或一概非法。
  
  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人民法院在审核、认定证据时,需根据该条规定排除非法证据。
  
  适用到个案中,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案情审查偷录偷拍而来的“证据”,只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背公序良俗达到严重程度时,才属于非法证据,应不予认定此类证据的证据效力。
  
  二、感情破裂离婚如何举证?
  
  (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形式的委托书。
  
  (二)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
  
  1、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
  
  2、有关物品、信件;
  
  3、包办、买卖婚姻的证人证言;
  
  4、婚后情况自述、邻居证言。
  
  (三)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
  
  1、草率结婚的自述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2、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有关人员的证言;
  
  3、证明一方骗婚的证据;
  
  4、包办、买卖婚姻的事实、证言,物证;
  
  5、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通奸、赌博、酗酒的证明,一方被判长期徒刑的判决书;
  
  6、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7、县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8、婚后分居的证明;
  
  9、其它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四)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
  
  1、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财产取得时有关证人证言;
  
  2、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
  
  3、子女各自财产的证明;
  
  4、房屋产权的证明、合资建房的证据、证人证言;??
  
  5、个人债务及家庭债务的证据。
  
  (五)证明子女抚养能力的证据:
  
  1、双方的经济收入证明;
  
  2、双方教育水平的证明和生活环境优劣的证明;
  
  3、确定抚养费的参考材料。
  
  (六)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起诉离婚的证据应具备以下规格:
  
  1、通奸怀孕;
  
  2、淫乱或卖淫怀孕;
  
  3、非法与他人姘居或重婚怀孕;
  
  4、分娩后一年内下落不明的证明。
  
  (七)对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必须具备下列规格:
  
  1、被告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2、被告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3、被告与他人通奸或淫乱、卖淫,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人员的证言、被告的陈述。
  
  (八)其它原因的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欠信用卡还不上判几年?
      欠信用卡还不上判几年?信用卡欠款还不上经催缴后不还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信用卡透支10万元还不上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


·未婚先孕抚养权怎么判?
      未婚先孕在当代已属常见,未婚先孕因为没有法律方面的文件和保护,因此一旦两人发生争执面临分手,那么未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就是成了争执的焦点,......


·高速倒车违章处理时间限制有多久
      高速倒车违章处理时间限制有多久一,高速倒车违章处理时间限制有多久违章被交警现场抓住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罚单),驾驶人收到政处罚决定书后......


·犯罪构成的分类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的分类区别是什么?结合我国刑法规定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将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分为如下几类:1、基本的犯......


·监护人填爸爸还是妈妈?
      监护人填爸爸还是妈妈?监护人填爸爸或者妈妈都是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很突然,是您无法预测的,不合理的处理可能导致后果更加的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交通事故发生......


·一、离婚期间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一、离婚期间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离婚期间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方法有:财产公证、把握财权、保留证据、财产保全。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那天起,公司负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度的责任,超出部分不予负责。子公司倒闭,母......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


·著作权方面的风险与保护法律依据是什么?
      著作权方面的风险与保护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使用中的风险处理,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防范风险:其一是在著作......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现在,很多人有买房的需求,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我们知道,有两个使用权和我们的房屋有关,分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