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最近有新闻爆出

最近有新闻爆出,合肥一男子卖房10年后因房价暴涨想毁约,将买家打骨折!好可怕呀,你想反悔就反悔呗,为什么要伤人呢?伤人还可能构成犯罪,这样得不偿失。
  
  反悔的后果:双倍返还定金。
  
  买家刚刚交付了定金,但还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此情况下法律关系较为清晰,相当于预购房合同,合同标的为标的房屋的购买权。卖方若发生违约行为,不愿卖房,买方可向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或主张违约金赔偿。
  
  小明准备把房卖给小红,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房价飙升,小明反悔,这时候小明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违约后果:
  
  1、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1)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3)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4)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5)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
  
  这里想要注意的是:
  
  (1)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2)法院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五险一金什么时候能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应该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如果公司拒不办理或者拖延缴纳保险费用,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很多员工都想......


·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
      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的计算的相关规定是: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


·新刑法受贿100万元判几年?
      新刑法在很多方面有了更明确规范的规定,防腐倡廉一直是主题,刑法对此也有侧重。贪污受贿行贿的判定与其牵扯的金额有密不可分的关联。如果有人受贿按......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简单,要注意些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简单,要注意些什么?在大量购买产品时,是需要签订购买合同的;在公司上班的员工需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买房时候也有购房合......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
      一般开垦荒地使用权归谁?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我国的所有土地,所有权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如果当地政策鼓励开荒,......


·被他人的狗咬伤找谁赔偿
      被他人的狗咬伤找谁赔偿在生活中啊,经常会出现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别人逗狗玩,把狗给惹恼了,然后那傻狗在生气之下,弄错了目标,把站在旁边......


·加班工资怎么算才正确国家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加班工资应如下计算: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
      有关缓交诉讼费的法律规定?法庭可以帮我们解决各种事物,但是这并不是免费的,通过法院来解决事情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称为诉讼费。如果当事人......


·夫妻办离婚有哪几种方式
      夫妻办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在中国离婚有两种形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


·非法行医法律责任有哪些
      非法行医法律责任有哪些关于非法行医的行为,并不是所有的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那行为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不会包括刑事责任了。究......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法律规定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故意囤积物资,哄抬物价,造成物资价格不正常上涨的,将会按照《刑法》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认定。第二百二十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