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主体都有谁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的主体都有谁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当事人的近亲属也与案件有切身利害关系,也应享有申诉权,是申诉权人,可以独立提出申诉。其他亲属提出申诉应取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同意,否则不能独立提出申诉。如果被告人、被害人死亡,与其有物质利害关系的亲属,可以享有申诉权,独立提出申诉,成为申诉主体。至于其他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公民”则不应是申诉权的主体,不享有申诉权。当然,他们对案件的裁判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意见或建议,反映情况,但这只是属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进行社会监督的活动,而不是诉讼性质的行为。应当说法律规定的申诉权人范围是恰当的,有利于司法机关及时处理申诉,保护申诉权人的利益。二、根据有关规定,刑事申诉主体义务和要求有以下四点:(1)必须按决定的程序提出申诉。如案件未处理完毕,可以向正在办理的部门反映情况,不能进行复查程序;再如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在7日提出申诉,超过这个法定时效申诉的就不一定能立案复查;还有依照部门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申诉,不得以申诉为借口到司法机关无理缠诉或越级申诉。(2)必须按决定的方式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出具申诉书,并附原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的副本或复制件;委托他人申诉的要有委托书等。(3)不得因提出申诉而停止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人民检察院的决定。(4)必须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申诉人不得以判决、裁定或决定不公受冤、执法人员徇私枉法为由,滥用申诉权,无理取闹,妨碍公务,或诬告陷害他人,否则要负法律责任。刑事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起诉状交了多久通知调解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必须多长时间内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对于案件整体审理时间有具体规定。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 ?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一、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订立人与实际履......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既遂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


·非法集资放高利贷诈骗两者有区别吗?
      一、放高利贷属于合法吗民间借贷包括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和违法的高利贷行为。如果民间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属于高利......


·掩饰犯罪所得立案标准是什么?
      隐瞒犯罪所得是因为犯罪嫌疑人在审讯过程中未对自己犯罪所得的金额进行正确的交代,试图在刑期结束后,继续使用,这种行为是非常恶劣的,所以我们就有......


·摇杆信息公开申请要注意哪些问题
      相对来说,现在我国信息公开方面的监管力度也已经不断的增强了,部分行政单位在信息公开这一方面的做法也普遍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但是地方行政部门公开......


·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被辞退有赔偿吗?
      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被辞退有赔偿吗?一、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被辞退有赔偿吗?员工哺乳期合同到期被辞退是有赔偿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条件是什么?
      现在私家车越来越多,道路上每天都有不同的交通事故发生,这些交通事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家破人亡。生还的肇事者当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
      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一、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1、销售现房时......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一、建筑工程合同有多份如何使用(一)一份合同有效,一份无效,按有效合同结算。(二)两份合同均有效,(应)有公示行为......


·检察院批捕通知书下了是就判刑了吗?
      一、批捕通知书下了是就判刑了吗?逮捕后也不一定判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