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受伤人误工费怎么算?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予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3、到地方法院,起诉。4、回家等着。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开庭。5、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拿钱。6、过两天,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也就是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什么案子,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其实就是法院为此案划上一个句号,走一个法律形式。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受害者是某个单位的职员,或者是自由职业者,因为受伤需要治疗的原因,不能通过劳动获得经济收入的,此时就可以提出获得误工费的赔偿请求的。此时受害者若是不能提供相关的作证证据,肇事方可以拒绝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


·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伴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如今多数家庭有两个孩子,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会陷入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判决的困境。离婚时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该如何归属?......


·无结婚证离婚财产 新婚姻法是怎么说的?
      按照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要完成结婚登记,拿到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可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生活,形成同居关系......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上诉的内容是什么?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


·农村非法集资经办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现在的城市农村的发展毕竟还是有差距的,在城市普法知识教育不断加强的同时,有一些黑心的犯罪分子开始将犯罪的魔爪对准我国的农村。农村说实话,本身......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贩毒罪会被公开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贩毒罪会被公开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贩毒罪会被公开的,其一,根据刑法第347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
      孩子抚养费不付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


·有异议的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有异议的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


·非法集资的四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通过我国执法机关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打击和查处力度来看,在侦办过程当中总结出了非法集资的一些特点。往往参与非法集资的人数比较多,涉案金额比较大,......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是怎样的
      醉酒肇事逃逸处罚是怎样的酒精会麻痹人的大脑,然后做出的行为可能都是无意识的,不经过大脑的。因此,很多时候喝酒都会误事。而要是在醉酒的情况下驾......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