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辞退员工会进入档案吗?

辞退员工会进入档案吗?
  
  一、辞退员工会进入档案吗?
  
  劳动者被辞退,相关文件应当装入个人档案。
  
  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九条? 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治审核材料;
  
  (六)奖励材料;
  
  (七)处分材料;
  
  (八)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九)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二、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只要是职员并非是因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辞退,那么在个人档案之中,一般是不会记录单位辞退职员的原因的。但对于犯错被单位辞退的情形,由于此时个人形象会受到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找工作困难。对于个人档案之中有犯罪信息的,此时对犯罪主体的生活也是会带来影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
      如何查找债务人的财产查找、掌握借款人、担保人等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有效资产(既债务人所拥有的能够变现用以偿还到期债务的资产)是诉讼清收活动中......


·最新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


·可以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不可以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自行辞退是可以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


·聚众斗殴能缓刑么2023
      聚众斗殴能缓刑么一、聚众斗殴能缓刑么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


·外地人在无锡买房子限购吗?
      外地人在无锡买房子限购吗?目前来看房屋限购政策是全国性的,无锡也不会不限购,只要限购社保就是必须的。外地人在无锡买房条件是什么?1、已......


·厂子交土地使用不交税有什么后果?
      一、厂子交土地使用不交税有什么后果?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费是多少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手续费是多少?在我国,我们知道,本票的持有人一共有两个,一是借款人,二是被借款人。顾名思义,本票就是一方在向另一方借款时,......


·对于省著名商标如何续展?
      对于省著名商标如何续展?一、对于省著名商标如何续展?省著名商标续展的具体程序是:(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


·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准予离婚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准予离婚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辩护点有哪些?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辩护点有哪些?(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


·一、子女抚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子女抚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子女抚养法律的规定主要是: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