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老赖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二、老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刑事责任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三、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事实上,在老赖跑路的情况下,解决债务纠纷的方式没有什么统一的参考依据的,因为能证明老赖借钱是为了家庭生活的话,那可以向老赖的配偶追偿,有担保人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


·校园高利贷合同范本是什么?
      由于校园贷当中存在的不合理的高利率以及各类敲诈勒索现象,校园贷已经被公安机关进行了严格的打击,并且严令禁止非法校园贷。关于校园贷高额的利率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什么法?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犯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


·缓刑期满后怎么办 怎样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罪犯被判缓刑的会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的具体期限就是根据所判主刑的种类和刑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缓刑考验期会有期满的一天。那现实中,要是......


·劳动合同只写基本工资不续签是否可以?
      劳动合同只写基本工资不续签是否可以?既然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说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实际上就是一种续签的结果,至于......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
      学生票购票时间是什么时候?我国铁路部门对特殊人群做出了相应的购票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学生群体。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根据所在学校发放的学生证进行......


·一、离婚后怎么要孩子抚养权?
      一、离婚后怎么要孩子抚养权?离婚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6个月的婴儿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


·银行行长受贿会罚多少?
      如今大多数的银行行长其实都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内的,因而如果其有受贿行为,同时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法定的情节,则构成的就应该是受......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有哪些?一般的工程项目投资都比较大,使用周期长,其只有符合质量标准才能交付使用,为业主带来经济利益。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


·员工入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我们毕业之后,或者为了我们的职业规划等等原因,我们需要找一份工作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用,实现自我价值我们知道。当人工被聘用录取之后,经过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