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

需要所有继承人都在场,不到场的话,需要说明情况并做出书面声明放弃遗产继承。可以委托人把房产证办了,但是需要有正式的委托协议。如果一直不处理,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到时在凭判决书过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房屋继承的要求
  
  1、被继承人死后,才有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的第一个条件是被继承人已去世。如果生前就把房产所有权交给了指定的继承人,那么只能算作赠与,并非继承,因为只有被继承人死后,才能进行房产继承。
  
  2、继承遗产的人为合法继承人
  
  房产继承的第二个条件是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将房产留给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捐了出去,那就只能算作遗赠,并非继承。
  
  3、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房产才能继承
  
  房产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是所继承的房产应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为多人所共有,那么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所拥有的房产份额,而非全部房产。
  
  4、满足法定继承
  
  根据法定继承要求,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不存在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继承人的继承权并非一定的,会因为一些行为而丧失继承权,比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得到遗产而杀害他人,未尽赡养义务或虐待被继承人,遗嘱造假。
  
  继承房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办理。办理时,出具继承公证证明、自身的身份信息、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房屋证明,按照法律规定递交到当地的房产办理大厅进行过户房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诉讼法不公开情况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可能也知道,我国的刑事案件在审判的时候,有些案件可以进行公开审判,但是有些案件就是法院不公开的,面向社会和媒体是不允许进行......


·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
      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一、签名的笔迹鉴定的内容有什么签名笔迹鉴定内容有:提出鉴定请求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


·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就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是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并一般分居的时间都在两年以上,这就让一些不明所以的人认为,只要夫妻双方分居两年那么就可以离婚。但事实......


·网婚具体有哪些形式,网络婚姻有什么形式
      网婚其实也就是网络婚姻的简称,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有些人在虚拟的网络中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还举办了虚拟的网络婚姻。从......


·新婚姻法房产所有权归属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夫妻双方准备离婚的,要拟定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财产中,房产应该是最主要的一个......


·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是什么?
      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是什么?车祸误工费年龄规定赔偿标淮:车祸误工费按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工作4个月被辞退怎么赔偿
      工作4个月被辞退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劳动法30劳动者劳动合同履行地为何处?
      当员工与企业因为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时候,解决纠纷的途径很多,但是每一种纠纷解决途径都要求先确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哪里,因为确定完劳动合同履行地......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现在通常情况下许多装饰装修工程都是委托给专门的有装修资质的公司来做的,为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


·工厂星期天不上班算旷工吗
      不算,但是如果答应了没去就算旷工。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