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这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因此,无论婚后生活多少年,配偶都是有继承权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在继承时如死亡的,可以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亲属进行继承。继承时还应该对遗产分割人中生活有困难的、没有经济来源的还应该预留相应的份额,保护继承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分配遗产中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国有股权转让方式都有哪些
      国有股权转让方式都有哪些不管是将私有企业的股权进行转让,还是转让国有企业的股权,此时都是有相应的转让方式。并且在实际操作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法......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
      现在做房屋贷款的还是比较多的,一般就是需要把房屋抵押给银行的,贷款通常是需要分期归还的,如果贷款没有及时归还或者是经过银行催款以后仍然不归还......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应支付给谁?
      适当的提高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好农民的权益不因政府征地而受损失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核心所在。实质上从征收的土地的预审开始,各地政府就应该把......


·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证明遗产继承的收......


·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
      一、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什么?印章笔迹时间鉴定的规定是根据2000年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


·商标快到期需提前多久续展 一、商标快到期需提前多久续展?
      商标快到期需提前多久续展一、商标快到期需提前多久续展?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


·刑事诉讼法时间规定都有那些?
      生活中不免有一些不法分子违法作案,而在刑事诉讼中,涉及到的时间规定是很多的。但是为了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应该要规定具体的时间......


·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怎么办?
      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怎么办?离婚案中财产不分割可以在日后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割,因为法律当中对于离婚的时候也没有做出一定要将所有的财产都分割清楚的......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


·民事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有些人可能比较了解诈骗罪的行为,但是有些人并不能域名是诈骗罪来进行区分,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有关民事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根据相......


·因工死亡的情形包括哪些
      职工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有可能人身遭受损害,此时轻则构成一般的工伤,而要是严重的情况下,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死亡。对于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形,我们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