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被打后强迫写借条报警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

被打后强迫写借条报警后多久可以做伤情鉴定?一般是24个小时之内就应该做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二、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借条的格式是怎样的?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4、一式两份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存在着合法的债务债权关系的话,正常情况下债权人当然不会强迫债务人去写借条,一般强迫别人写借条的做法,恰恰证明债务债权关系是不存在的,或者是非法债务。不然借钱的时候本来就应该写借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九修正案集资诈骗方面的修改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是常见的金融犯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一般来说,在非法集资犯罪中,都有集资诈骗的影子。我国刑法中是有集资诈骗这个罪名的。随着......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多少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2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


·公安局羁押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安局羁押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公安局羁押程序是怎么样的?(一)、提请、批准逮捕1、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


·醉驾吹气标准是多少钱?
      醉驾吹气标准是多少钱界定的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
      强迫交易罪属于什么类型罪名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或出售......


·两次闯红灯扣12分怎么处理
      闯两次红灯扣12分,驾驶证会被扣留。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什么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什么材料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需什么材料1、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


·宝鸡市网上五险一金查询系统有哪些?
      宝鸡市网上五险一金查询系统有哪些?一、网上查询您可以通过登录自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五险一金查询。您可以再搜索引擎输入上面的......


·遗嘱收益人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
      遗嘱收益人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一、遗嘱收益人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


·一、民事诉讼活动中遗产继承律师费谁出?
      一、民事诉讼活动中遗产继承律师费谁出?遗产纠纷律师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支付。但律师的收费没有统一规定,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1、耗费的工作时......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哪些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包括哪些程序?1、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