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经过公证的房产遗嘱时效是多久

经过公证的房产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公证书本身是没有时效的,也就是公证书本身是不会过期的。而是否过期,主要看被公证的继承协议中有没有设置时效条款,如果设置了就需按照该条款办理。尤其是有些协议牵涉到诉讼内容,而诉讼是有时效要求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产在继承时,如有遗嘱的应该优先按照遗嘱的继承方式进行继承。其他继承人员对遗嘱有异议的,可以与继承人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办理遗产的重新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一、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1、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对总包的风险。(1)民事责任因分包合同无效,如果发生分包工......


·渎职罪和贪污罪的区别都有哪些规定?
      由于我国的社会过于庞大,相关的政府机关数量过于巨大。对职务的违法犯罪造成了一定诱因,相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进行相关的犯罪。那渎职罪......


·申请司法鉴定主体包括谁?
      在民事纠纷中,涉及到人身伤害赔偿的,如果双方无法确定赔偿责任,往往需要司法鉴定机构介入,由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目前,司法鉴定在法院审理案件......


·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往往也存在多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而未被叛离的案例。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还不判离怎么办?将会在下文中......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的苗木能获得土地征收补偿吗?  经常遇到网友咨询,我们承包的土地上种了很多果树,现在政府要征地,但是政府不补偿我果树......


·单位车辆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单位车辆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


·卷宗诉讼标的和诉讼金额必须要同时存在吗?
      卷宗诉讼标的和诉讼金额必须要同时存在吗?一、卷宗诉讼标的和诉讼金额必须要同时存在吗?可以不需要同时存在;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


·开继承人证明都需要什么手续
      生活中,如果父母去世,子女是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留下的遗产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其开具继承人证明。因此,有人就有疑问,开继承人......


·挪用公款违反了什么规定?
      挪用公款违反了什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


·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一、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一样:前者主体是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后者是全体家庭成员。......


·事业单位人员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
      事业单位人员挪用公款量刑标准是什么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