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国企员工裁员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裁员时不能和哪些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裁员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国企跟员工之间建立的这种劳动关系,和普通企业适用的法律制度都是一样的,国有企业依法裁员的话也需要向职工支付补偿金。而且在裁员的过程中不能跟已经怀孕,或者遇到工伤正在医学观察期内的这些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怎样处理
      一、夫妻关系期间的债务怎样处理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各自承担所负债务,第......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
      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是否有效?名为借条实为结算凭证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在真实意愿情况之下所签订的,而且存在着真实的借款关系,那么也是属于有效的,借......


·1、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
      1、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取证的材料有哪些(一)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签订时的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者公证文书......


·检察院没批捕多久通知?
      一、检察院没批捕多久通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有时国家为了一些项目的筹建,虽然在项目规划的时候已经尽量避免扰民,但为了项目的效果考虑,有些确实无论无何都不能省去......


·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有争议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有争议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自书遗嘱有争议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或者是去法院进行诉讼。自书遗嘱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


·我国法律对购买二手房时
      我国法律对购买二手房时,帮房主还房贷要不要公证是没有规定的,由购买者与房主协商确定,而这种行为存在非常大的风险,购房者最好办理公证。在现实生......


·天津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天津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融资租赁公司申报材料(一)申请书;(二)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刑事拘留诉讼时效的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拘留诉讼时效的中止的条件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障碍具体包括:(1)权利被侵害......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是什么?
      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是什么?非法猎捕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四要素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


·诈骗罪立案前退回的钱有哪些情况
      诈骗罪立案前退回的钱有哪些情况在法律上针对犯罪者都是有减轻处罚的,如果犯罪者能在审判之前积极配合,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都可以减轻处罚。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