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为多少

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为多少
  
  一、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为多少?
  
  侵犯公民的姓名权和隐私权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姓名权和隐私权的侵权赔偿项目主要就是精神损害抚恤金,要结合损害后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才能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关于姓名权和隐私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选取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 【笔名、艺名等的保护】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实际上,随便散播公民的姓名,家庭地址,联系方法的这些行为就属于侵犯隐私权,在当今社会隐私权受到侵犯以后,给被侵权人造成的影响也是很严重的,民众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学会保护好个人隐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请问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工伤是劳动者在执行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这种伤害有重有轻,经过工伤鉴定之后,根据所受伤势不同以及个人的不同利弊考虑,有人选择辞职,有人选择......


·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什么情况法院会判离婚
      一、起诉离婚会当庭宣判吗离婚民事纠纷案件是否当庭宣判,需要结合案件具体复杂程度,有无争议等情况综合判断,并无法律规定离婚案件必须当庭宣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多少条处罚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未经公民本人许可,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的个人信息,将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惩处,......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内容各有哪些?
      伴随车辆的激增加上交通事故频发,车辆保险成为了每个车辆所有人所必须的保障,这个保障不仅仅是保障了自身的安全赔偿机制还对乘车人以及交通事故受害......


·什么情况下不适用简易程序
      什么情况下不适用简易程序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也是包括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其中简易程序通常只能在一审中使用。同时还需要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才......


·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
      托运单位:___电器厂 联系人:___ 电话:____ 地址:___市___路___号  ┌────┬────┬──┬──────┬────......


·离婚登记会错误吗
      有可能。婚姻登记机关错误登记的,可以进行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要多少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要多少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要几千元左右的费用。律师见证遗嘱按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要一千元以上;公证的话可能就几百元,但要......


·一般被批捕了是好还是不好
      一、一般被批捕了是好还是不好如果被批捕了就是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情况。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
      对于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