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是多少平米?

据了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二、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实施和公益事业,需要拆迁的;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出租住房的。
  
  注意:每个省市的宅基地标准是不一样的。
  
  部分省份宅基地面积标准
  
  1.河北
  
  占用农用地每处不超过200平方米(0.30亩),占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处不超过233平方米(0.35亩)。
  
  2.山西
  
  (一)平原地区人均耕地在0.067公顷以下的,每户住宅用地不得超过133平方米。
  
  (二)人居耕地在0.067公顷以上,在平川地上建住宅的,每户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在山区薄地上建住宅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平方米。
  
  3.内蒙古
  
  农牧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的标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4.北京
  
  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决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之后标准规定的,可以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5.天津
  
  村民在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地区自建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没有条件的,且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667m2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7m2;本村人均耕地面积在667m2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200m2。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怎么样放弃法定继承权?
      怎么样放弃法定继承权?想要放弃继承权的,一般要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


·盲人签下空白协议有效吗?
      盲人签下空白协议有效吗?不需要证据,空白合同条款有与现行法律违背,肯定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合同......


·银行如何办理他项权证的解释是什么
      在银行办理他项权证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同时也需要满足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什么是他项权证?银行如何办理他项权证的解释是什么?对于此类问题您可能不......


·销售劣药品罪如何处罚?
      一、处罚标准根据刑法第142、150条的规定,以及《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问题的解释》,犯本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


·行政拘留去探望需要怎样准备呢?
      行政拘留去探望需要怎样准备呢?行政拘留属于拘留的一种,是一种行政处罚,在拘留期间进行探望有很多要求,不是随便每个人都有探视权,探望时间也有限......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不管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彼此都是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的,尤其是在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但是单位的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不同的,那么......


·民事案件可以驳回再审的几种情况
      民事案件可以驳回再审的几种情况一、民事案件可以驳回再审的几种情况1、申请人主体不适格的;2、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没有提出上......


·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
      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一、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如果一审判决,不排除嫌疑人会上诉,这应该还是羁押在看守所。如果判决已经生效,而且......


·车祸死亡赔偿多少
      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


·传销融资判刑多少年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区别是什么(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