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

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法院在接到民事起诉状后,除开不满足立案的形式要件外,必须登记立案,发给当事人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那么您知道这个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具体有怎样的内容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一、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安徽省黟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黟民 初字第 号:你方诉 一案的起诉材料收悉。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诉讼过程中,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等规定的诉讼权利,同时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履行诉讼义务。二、本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依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案件生效裁判文书:(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三)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三、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应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
  元。逾期未预交又不提出缓减免交申请的或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年 月 日二、民事案件受理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起诉和受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第二,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一份民事案件立案通知书的内容,如今我国采取的是立案登记制,除非当事人明显不满足民事案件的形式要件,否则的话一律都要立案登记。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
      网上婚姻诈骗到哪里报案?网上遇到婚姻诈骗可以到自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诈骗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书需要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书需要多久?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出具。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


·在我国委托人作为学生什么的法定监护人?
      在我国委托人作为学生什么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


·当事人实施的行为中什么是违反公司法?
      什么是违反公司法?1、违反《公司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


·行政复核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核是行政的机关实施的被动的行政行为,它可以协助救济和事物的监督,其具有私法属性及其特征,它具有维护和监督行政的主体的作用,它可以保护当......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一、如果无力抚养孩子怎么办?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最高法院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法院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继承力的话,最好还是到相关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


·走私车查获后交警部门怎么处理走私车
      有可能申请报废,也有可能申请拍卖。查获走私车后,30日内没有补办相应手续取车,公安机关会公告3个月,而后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是什么?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要求是什么?一、什么是公司债券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


·个人所得税退税专项扣除规定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专项扣除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退税的意思是有些专项费用没有扣除导致多交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申请退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费用有......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老人去世后财产有合法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二、遗产继承顺序。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