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继承取得房产的

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知
  
  2、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可根据个人意愿对房道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3、相关法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专一条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至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继承公证书或民法典律文书;
  
  2、继承人身份证证明;(核验原件)
  
  (1)本地:身份证复印件;
  
  (2)外地: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程序:
  
  1、申请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领取继承公证书;
  
  2、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所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结果;
  
  3、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继承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后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房产过户费用
  
  办理房产证的依据是现持有房产证是否满5年,如果未满5年,都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费如下,但是赠予过户不收取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调档费:150元(存量房)或80元(房改房)
  
  2、评估费:评估价的0.5%
  
  3、契税:评估价的0.75%(面积在120?以上按3%征收)
  
  4、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 (存量房)
  
  建筑面积×1.5元/? (房改房)
  
  5、印花税: 评估价的1‰ 5元
  
  6、申请:80元
  
  7、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0.5%(房改房)
  
  8、土地增值税:评估价的1%
  
  综上所述,房子遗产过户后权利人自由处置,对交易时间没有限制,遗产分割流程按照是否有遗嘱或按顺序继承,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析产,然后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最后再对遗产进行分割。遗产分割的原则按照被继承人自由分割原则,任何人都不能进行干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
      拥有土地使用权有仓储的应如何缴税?随着政府对大宗商品和物流的支持,仓储用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企业愿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来作为仓储用地,那么拥有......


·明示先期违约的条件
      构成明示先期违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必须有效成立。2、明示违约方必须明确地、自愿地、肯定地、无条件地、确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在履行......


·房屋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


·教育合同是有名合同吗,有名合同有哪些
      教育合同是有名合同吗,有名合同有哪些一、教育合同是有名合同吗我国的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
      一、哺乳期的产妇离婚也要必须到庭吗?哺乳期的产妇离婚诉讼案件,也必须到庭,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女方主动提出的除外。办理诉讼......


·车祸轻微伤住院赔偿包括什么项目?
      车祸轻微伤住院赔偿包括什么项目?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


·刑事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是什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发布时间是2003年7月11日。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


·什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
      什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审理的案件大体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三类,不同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不同,如民事案件就要按照《民......


·在我国离婚的补偿金是何时给
      在我国离婚的补偿金是何时给这类事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时间给与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
      侵犯商标专用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