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主动离职的未休年假处理办法是什么?

主动离职的未休年假处理办法是什么?主动离职的未休年假处理办法是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另外,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二、员工主动离职必须提前30天吗?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主动离职的行为,是属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与用人单位解决劳动合同的情况,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必须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说明,其原因在于对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其中就包括未休的年假的清算情况,具体情况协商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发生纠纷劳动关系处理方法有哪些?
      一、发生纠纷劳动关系处理方法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这些途径,各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效力。1、和解指争......


·非法同居的定义是怎样的
      非法同居的定义是怎样的同居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属于非正常的婚姻关系。但是同居和非法同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说是属于非法同居的话,那么......


·法律中的调档函具体是什么?
      法律中的调档函具体是什么法律中的调档函具体是什么调档函是人事工作术语,产生于高度计划体制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在高度计划体制下,人力资源的流......


·一年盗窃3次不能缓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有再犯罪的......


·新婚姻法同居财产归属如何认定?
      新婚姻法同居财产归属如何认定?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各种文化潮流的冲击,传统的婚恋观在当代年轻人中发生了巨大变化,许多青年男女在恋爱期间......


·绩效工资考核的作用是什么
      绩效工资考核标准是什么绩效工资考核的作用是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绩效。即是通过绩效工资传达企业绩效预期的信息,刺激企业中所有的员工来......


·罪犯羁押是否按刑期计算?
      罪犯羁押是否按刑期计算?罪犯羁押是按刑期计算,羁押根据最后所判决的刑罚不同,折抵刑期不同。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什么是集体商标 申请集体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
      什么是集体商标申请集体商标的步骤是怎样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通过商标来区分不同商家或者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而我国规定的商标类型有很多,涉及......


·结婚收的彩礼的归属怎么确定?
      结婚收的彩礼的归属怎么确定?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


·公民的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会给个人生活带来十分大的困扰,甚至
      公民的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会给个人生活带来十分大的困扰,甚至有可能使财产遭受损失。我国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