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预购方)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预购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二手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转让的二手房位于____,(以下简称该二手房)。甲方已取得该二手房的二手房所有权证(编号: ),该二手房建筑面积为:____,产权人:________,房地产用途为:_______。第二条 该二手房产权现状为___,甲方对该二手房享有完全处分权。该二手房若存在租约,甲方须于二手房交付乙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乙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 该二手房转让总价格为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元)。第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元人民币的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乙方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将该二手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该二手房转让预订期为_____天,甲方应当在预订期内与乙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于_____年___月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第六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前,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向甲方支付除定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小写______元)。第七条 在本合同的第五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给乙方;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买卖合同》签定后_____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乙方领取。甲方逾期不予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至产权办理申请提出之日止按每日_____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第九条 该二手房所附着的户口,甲方承诺在收到二手房转让总价之日起_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二手房总价为基数按每日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二手房交易产生税费共有: (1) 营业税 (2) 城市建设维护税 (3) 教育费附加 (4) 印花税 (5) 个人所得税 (6) 土地增值税 (7)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 土地使用费 (9) 契税 (10) 产权登记费 (11) 公证费 (12) 其他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其中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项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除定金外剩余房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乙方逾期付款的除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综合上面所说的,二手房如果要进行买卖的话,在双方确定好之后就需要支付定金来保障到各自的权益,因而在写协议书的时候就要把定金的金额注明清楚,如果是出售方违反了条款将以双倍的定金进行支付,如果是购买方违反了条款那么此定金就不能退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抵押车被盗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抵押车被盗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汽车使人们的出行更加便利,现在我国的汽车拥有量逐年上涨。由于车位紧张导致乱停车等原因,汽车被盗的情况时有......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流程的工作一般是做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流程的工作一般是做什么?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这应该是辩护律师正式展开的第一个环节,无论有......


·医疗过错怎么起诉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建设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是多少
      一般来说,劳动者在成为单位的正式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单位也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具体来说,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是多少?可能正处......


·检察院不批捕还要起诉吗?
      一、检察院不批捕还要起诉吗?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下,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


·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没签劳动合同,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


·法律规定社保停交多久失效
      社保停交多久失效1、医疗保险医保是存在一个医保报销待遇失效的问题的,医保由于是现收现付的制度,所以从中断后次月开始,个人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待......


·根据法律规定意向监护协议怎么写?
      根据法律规定意向监护协议怎么写?一、意向监护协议怎么写?甲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月民族:职业: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


·法院审理旅游服务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院审理旅游服务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旅游服务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离婚房子判给孩子怎么过户
      房产的分割是属于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和孩子是无关的。也就是说理论上孩子不会影响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法院要对夫妻之间的房子的产权进行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