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与合伙企业挂名法人代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与合伙企业挂名法人代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与合伙企业挂名法人代表离婚时也只能分割共同财产,若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之中,对合伙企业挂名法人代表的财产份额进行了平等分割,此时就需要将财产份额进行转让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合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时的股权分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一则代表相应的财产,二则代表了股东的身份,股权受让人不仅可以获得财产,同时获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因此股东离婚时的股权分割不能按照普通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应按照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双方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3、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在与公司法人代表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双方在企业中的产权分割,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如果是合伙企业,离婚时,可以进行资产评估,将资产平均分成两份,如果一方不是合伙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取得合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另一方,应当给予现今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一、什么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


·瞒报疫情如何处罚
      瞒报疫情如何处罚如果明知自身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而故意传播,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三年以上......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合法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是绝对不合法的。因为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


·陕西离婚抚养费一年是多少钱?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协定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约定,永海孩子探视权的一方该支付多少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养的,这也是由于我国......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
      一、醉驾造成交通事故该怎么赔偿?醉驾造成交通事故应该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交通事故,各项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可以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
      装修拖延误工费的具体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装修拖延无关费用的话,是需要根据实际上的装修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受伤者的误工时间......


·公司债券的七种债券分类方式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七种债券分类方式是什么一、按是否记名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


·法律规定探视权可以带走孩子吗
      探视权可以带走孩子吗不可以带走孩子的。离婚后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行为,属于侵犯另一方抚养权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遵守离婚协议......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虚假出资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股东根据自己的出资确定自己在该公司中的股权,各股东之间要出资明确,不得做虚假出资的行为,一旦发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