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起诉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通意见》第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条等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购销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起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和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运发送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与合同中的履行地点不一致,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合同对履行地除外。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合同以租赁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是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如何确定履行地,有的学者提出了以合同特征义务的履行地为履行地。即,“无论是那种双务合同,总有一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给付金钱的义务为合同特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履行非金钱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
一、刑事申诉向哪一级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二、怎么提出刑事申诉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违法吗公司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而加......
·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
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公司股东认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损害其股东权益,往往会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那股东是否可以让公司收购股份?如果可......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哪些民事诉讼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这也就要求公民在遇到有关纠纷的时候,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那法律......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
·劳动合同到期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
·被继承去世后个人遗产怎么分配
被继承人去世后个人遗产怎么分配?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是均等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和对被......
·教师对于大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教师在处理打架的事情上,一定要冷静,科学的处理,不能留下隐患。1、作为老师处理任何事情自己都不能先发怒,要心平气和,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认识到学生......
·民间借贷借条格式是什么?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我们一定重要注意借条的形式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民间借贷借条的格式一般是什么呢?此外,在了解借条格式的同时,我们还要关......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
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一、报废车辆肇事谁来赔所谓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