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一、著作权的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的修改权不可以继承,著作的财产权即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依法是可以继承的。而关于著作人身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其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但《著作权法》又同时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时间限制。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作者死亡之/亏,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二、著作权包括了哪些权利
  
  (一)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1、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2、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3、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4、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5、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6、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8、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9、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0、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1、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2、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任何人身相关的权利都是不能继承的,修改权最为著作权之中人身权的一种,在权利人死亡后也是不能继承的。任何与财产部分相关的著作权,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具体的继承方案,若是都想继承的,那么其实至法院要求分割此著作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
      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一、职工车祸误工证明怎么开?误工证明兹证明——(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员工,担任职务。月收入为人民币(大写)万仟......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是什么?我们能够知道,每年我们国家对于政府的信息公开都会有一些相应的举措,那么今年呢,所以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政府信息公......


·非法集资构成犯罪的行为有哪些
      在我国,非法集资的行为需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能对行为人定为非法集资罪,之后才能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进行处罚。但具体来说非法集资的行为,其......


·酒后驾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醉酒驾驶的现象在现在的道路交通上都是很常见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的规范醉酒驾驶,更好的维护公共安全,法律对于醉酒驾驶的行为规定......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


·破产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怎么规定的?
      破产撤销权纠纷的管辖怎么规定的?(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


·新型受贿方式具体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对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方式也千变万化,很多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一、赡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一、赡养费支付标准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小额贷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


·凭借条起诉债务人可以吗
      凭借条起诉债务人可以吗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


·行政拘留强制执行时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强制执行时限是多久?行政拘留强制执行时限不会超过24个小时,一般是做出决定后马上就开始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