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自首是不是一定进看守所?

自首是不是一定进看守所?自首并不是一定进看守所,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一般的都去公安机关自首,公安机关对自首的犯罪分子经过讯问以后发现犯罪事实,有必要先行拘留的,应当拘留,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看守所在押人员出现病灶的,会立即通知监所内值班狱医给予救治,如监所内无条件救治的,在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后,可在布控警力的条件下出所就医。医药费用由患病在押人员个人担负。如系被殴打所致,可向驻所检察官反映,对当事人采取问责制。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的,会由驻所检察官牵头会同上级公安机关,一起调取监控录像,对当事人进行问责。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由办案机关负责变更强制措施。二、犯罪后逃跑再自首的还是自首吗《刑法》第六十七条? 将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准自首两种情况,即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从立法本意不难看出,设立自首制度的目的在于:一是鼓励犯罪分子主动归案,争取宽大处理;二是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提高破案效率。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的价值取向原则,给犯罪分子以悔过自新的机会。当然,犯罪后外逃其目的在于逃避法律的制裁,但也不能因此而否定其主动投案的积极行为,否则,无异于在鼓励犯罪分子顽抗到底。这无疑不利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结与审理案件,无论是从法律效果还是从社会效果来看,其负面影响都是不容置疑的。因而,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视外逃后再主动投案为自首,给外逃犯罪分子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自首后需要做的就是如实的反映自己的犯罪事实,若属于团伙犯罪成员的,也需要交代自己在其中担任的角色,以及目前该团伙的主要犯罪方向等,公安机关在遇到自首的案件时,一般会暂时将其进行拘留,若是在拘留后满足取保候审等条件的,也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住房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
      需要18至19个工作日。其中:1、贷款申请当日完成;2、银行进行贷前审查,2个工作日内完成;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


·刑事诉讼法关于受案立案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关于受案立案的规定是什么在生活当中,我们常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可以说人在社会生活当中每天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纠纷,那么我国法院不可......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许多年轻人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直线上升的趋势,许多年轻人为了能提前过上高质量的生活水平,纷纷贷款买房买车。我们知道,在不同的省市贷款买房......


·一、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在后是否可以成立?
      一、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在后是否可以成立?买卖不破租赁抵押权在后的话是可以成立的,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抵押行为,租赁合同效力不受影响。《最高人民法院......


·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
      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一、私闯民宅纠纷会如何处罚?因经济纠纷私闯民宅的,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是属于犯罪的行......


·如何理解存单质押担保?存单质押担保是怎样的?
      如何理解存单质押担保?存单质押担保是怎样的?担保行为是当事人作为第三方为贷款者进行担保的行为,是保证在贷款者不偿还贷款时,担保者会代为偿还的......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


·亲生儿女送人抚养是否犯法?
      在我国传统的观念里认为:孩子既然是由父母生养的,那么孩子就是父母的私有财产,父母对于孩子由觉得的处置权利,其中也包括可以将孩子送人,那么,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方拒赔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方拒赔怎么办?一、交通事故责任书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刑法规定生产假药处罚标准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药罪定义,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


·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一、孕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处理。法律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