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不能还 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
在法律上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同时也是受到约束的。丈夫若为了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夫妻对该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若是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在哪些情形下妻子有偿还的义务?我们现在就为您进行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一、若是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呢?
1、首先妻子应明白自己负有还债的义务,对对方说明自己会进行偿还,冰箱其说明闹事的厉害性。
2、我们不否认当事人讨回欠款是一种正当和合法的权益,但到单位追讨,首先是找错了“对象”,因为你闹的人不是借款人本人;
3、扰乱单位秩序轻则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重则构成犯罪,是要依法追责的;
4、私事不能闹“单位”,不然“受害者”变成“违法者”。
二、在哪些情形下妻子有偿还的义务
(1)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2)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何承担
离婚时债务的清偿包括:
1、共同债务的清偿;
2、个人债务的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则适用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对共同债务都有清偿的责任,而且是一种带连责任。对于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之间无权自行改变其性质,对债权人而言显然不利。应当将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这些约定,视为内部约定,而不能向外主张对抗其他的债权人。
夫或妻在对外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向原配偶主张自己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以上的情形我们得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法律明确规定了的。借钱不能还债权人闹到老婆单位怎么办呢?债务的追讨本应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由于追讨的方式是不被法律所允许,从而导致债权人最后也会受到惩罚。我们认为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合理利用手中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股东股权证明文件是什么?
股东股权证明文件是什么股权证明书就是由公司出具给股东的,该有公司章的证明这个人(或者法人)是公司股东的一份权利证书,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有哪些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有哪些规定?用人单位将劳动者派遣到另一用人单位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为了三方的权利义务的明确性,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来确定哪一方......
·过节费是否计入个人所得税?
过节费是否计入个人所得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
·继承遗产时外孙可以继承家产吗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
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严重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
·工伤认定复议需要多久?
工伤认定指的是劳动行政部门对造成人身伤害的工人做出的认定行为。对于在工作中造成伤害的工人,用人单位要根据工伤认定进行赔偿。这个政策充分体现了......
·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
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一、最新民事诉讼费用标准是什么?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
·农村建设用地面积有限制吗?有什么法规
我国农村范围广泛,土地也较多,和广大农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土地就是农民的根,是农民十分关心的问题。我国针对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也有大量的法律法规......
·2023年单位行贿量刑标准
一、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