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肇事逃逸是交通法还是刑法规制?

肇事逃逸是交通法还是刑法规制?肇事逃逸是交通法以及刑法规制。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二、交通肇事逃逸有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在当代社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保持冷静,存在着伤亡的情况,需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求救。如果交通肇事之后选择逃逸,那么自己将受到的处罚是非常的严厉的。比如说《刑法》中规定的,就是存在着逃逸的现象,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保险赔偿多少?
      女性在职场上总是处于弱势,因为女性除了工作还要承担着家庭生育的责任。所以我国法律对女性有特殊的保护,尤其是作为孕妇的劳动者更是受到了法律的特......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是怎样的相比于注册商标,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显然是更多更全面的,尤其表现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上面,与一般注册商标的保护......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
      成都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方法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关于登记备案的重要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商品房现售......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
      婚姻无效骗婚行为属于吗?一、骗婚行为属于婚姻无效吗?骗婚不属于婚姻无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什么情况下才支付代通知金?
      什么情况下才支付代通知金?1、当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如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支付代通知金;2、部分地......


·关于打架的法律怎么处理的?
      关于打架的法律怎么处理的?【轻微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


·关于房产继承权顺序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房产继承权顺序的规定是怎样的?需要继承房产时,首先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对房产......


·最高检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最高检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监视居住的必备条件分为两种情形:第一,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
      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应该怎么办一、财产保全复议申请人不服裁定的法律规定对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复议一次,对裁定不服的话,可以对涉案案件......


·刑法九最新受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政府的执政能力主要依靠各地的行政机关,现在我国少部分公民对政府存在不信任感的这种情况,是因为在行政机关当中有极个别具有代表性的受贿案例,从这......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和规定
      如果劳动者受到工伤后需要由统一的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才可以报销工伤保险,这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工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事情。每个地区的规定以及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