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交通事故一方死亡可能会出现五五责任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叁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叁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叁十万元以上的。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并不是死亡的一方完全没有责任,若是死亡主体闯红灯,或者是有醉驾情形的,那么即使该驾驶员死了,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此种情形对于没有死亡的一方,需要承担的是主要责任,需要支付丧葬费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办理公证一般必须经过的程序有哪些
      办理公证一般必须经过的程序有哪些一、申请。即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要求。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法律风险是什么?
      一、出租人强制解除合同法律风险是什么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合伙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合伙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


·非法采矿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采矿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才行,这样也是为了保护矿产资源出现枯竭的情况。而要是违法进行采矿的话,则就有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非法采矿罪......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
      商品房使用年限一般是多少年严格来说我国对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没有做出专门规定的,但对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年限就进行了要求,对应着也就是对房屋有使......


·在怀孕期间请假工资怎么发放?
      在怀孕期间请假工资怎么发放?一、在怀孕期间请假工资怎么发放?员工怀孕期间一直请假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相关的生产工资计算的,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


·妻子婚外怀孕是重婚罪吗
      一、妻子婚外怀孕是重婚罪吗?婚外怀孕不一定构成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什么是行贿罪 如何对行贿罪处罚
      虽说行贿罪与受贿罪属于对向犯,但并不能说一方构成了行贿罪的同时另一方就必然会构成受贿罪,这两个罪名之间其实并不存在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无论是......


·起诉离婚没有出轨证据怎么办?
      在夫妻婚后的生活中,或因夫妻感情不合,在加上现在社会上的诱惑那么多,很多家庭都有婚内出轨的事情发生。发生出轨之后,另一方想要起诉离婚,但是起......


·逮捕权限划分和程序
      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在一定时间内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羁押于一定场所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能有效地控制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