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拆迁如何进行补偿安置?

农村拆迁如何进行补偿安置?
  
  众所周知,拆迁补偿涉及到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利益。在农村房屋拆迁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到房屋征用补偿法律、补偿基本原则、公共利益、补偿计算标准及安置原则等规定严格的法律程序。涉及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利益问题,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和补偿标准,下面征地拆迁律师团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问题。
  
  一、农村拆迁如何进行补偿安置?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两种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
  
  补偿安置主要依据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规定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一般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3、其他补偿
  
  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补偿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
  
  在办理拆迁非居住房屋的补偿的服务中,律师应提醒当事人,这种拆迁及补偿应当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防止拆迁对当地原有工商业与就业的负面影响。
  
  补偿标准一般为: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当事人协商不成时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
  
  (1)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
      医疗事故责任包括哪几个方面医疗事故责任包括三个方面,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下面分别加以介绍.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


·商业车险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业车险相关规定是什么商业车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


·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
      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规定: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规定:《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有何区别?
      意定监护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的制度。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是多久?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1、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


·孩子被公交车门夹住了谁负责?
      孩子被公交车门夹住了谁负责?一、孩子被公交车门夹住了谁负责乘客上下公交车被门夹伤应由公交公司担责,如果在事故发生时,乘客属于正常上下车,......


·邹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
      邹平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有哪些国家为了使政府的权限可以的得到监督,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国家在民主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国家......


·一、法律规定醉驾可以探视吗?
      一、法律规定醉驾可以探视吗?醉驾是在看守所,而不是拘留所,看守所可以探望。《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


·离婚时出轨过错方财产分配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出轨过错方财产分配是怎么认定的?离婚时有过错一方少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1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


·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一、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的区别是什么?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