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检察院批捕后法院能驳回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法院能驳回吗?检察院批捕后法院能驳回,以下三种情形可以驳回: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二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三、检察院逮捕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犯罪嫌疑人才会被批捕,虽然我过法院、检察院各自审理案件时是互不干涉的,但是每一个机关、公民都是可以监督案件的审理的,若是发现有不合理的现象,也可以驳回。故此若是法院发现不应该被批捕的人员被逮捕了,可以驳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1、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


·未成年打架怎么处理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我国法律对刑事责任的判定是有一定的年龄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犯罪后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这样的情况下就要负刑事责任。我国法律......


·合肥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合肥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现在是信息化社会,政府信息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按照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规定,政府信息产生后,如果属于......


·公司拖欠工资如何追加法人
      公司拖欠工资如何追加法人公司拖欠工资,公司在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起诉法人,拖欠工资可以及时追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去投诉法人。拖......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问题怎么规定?
      占有改定的风险承担问题怎么规定?占有改定的风险主要是会由于双重占有而造成民事纠纷的发生,具体包括的风险如下:(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


·回迁房要交物业费吗
      回迁房要交物业费吗?它与商品房有何不同?我们知道,一般小区都会有配套物业管理。物业的职责是管理小区内的环境以及各种设施,提高小区内业主们的生......


·著作权公开发表时间可以改吗
      不可以。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即著作权自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并受《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该时......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一、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是多久?商标首次注册和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都是十年。注册商标......


·男方出轨并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后的生活会因为一些生活的不融洽以及一些特殊的事件而导致婚姻感情破裂,其实这也是非常正常的,我们总会犯错选择到不属于自己的对象,选择离婚后......


·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有哪些?
      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有哪些?一、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有哪些?夫妻共有财产的内容包括夫妻在结婚之后正常上班拿到的工资或者合理范畴内的酬劳等,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