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应该怎么证明强迫签借条?

应该怎么证明强迫签借条?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二、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据的取舍和证明力的大小,法律预先不作规定,而由法官、陪审员根据内心确信进行自由判断,形成确认。自由心证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司法实践中随处可见。在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被逼迫写下的欠条究竟能否成为有效的证据,其实就取决于法官的主观认定。如果案件的审理即将结束,法官还没有作出判断,则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要证明相应的事实。当事人如果能够证明该欠条是自己受胁迫写下的,则该欠条无效;如果不能证明,就要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三、欠条怎么写才有效?(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注意写上身份证号。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综合上面所说的,签借条是需要根据本人的意愿来进行实施才可以的,如果是被他人进行强迫写上的这份借条也是无法律的效益,因而对于当事人就可以在选择报警处理,同样也可以选择在签订时找到人证,这样对于自己来说也不会受到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最新精神损失赔偿标准
      最新精神损失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和赔偿限额,各地法......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能提出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能提出我国的法院虽然比较多,但针对不同的法院也是进行了分工的。实践中,对于不同的案件,并不是所有的法院都是可以进行管辖的。......


·挪用公款要没收财产吗
      挪用公款不一定会没收财产,需视具体情况。法律依据:《刑法》第59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全部......


·手写遗嘱怎么才算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
      手写遗嘱怎么才算有效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在我国司法公安案件处理的实际中,销案一般包括久查未破、已经超
      在我国司法公安案件处理的实际中,销案一般包括久查未破、已经超过追诉期的案件,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全部死亡的案件,以及破案后发现达不到刑事追究的......


·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不
      您知道,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费是否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呢?想要解开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查询一下,究竟规定的这个费用是由谁来承担......


·关于危险驾驶罪要有犯罪结果吗
      一、关于危险驾驶罪要有犯罪结果吗危险驾驶罪需要有犯罪结果。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


·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包容犯主要有哪些
      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包容犯主要有哪些?1、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又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仍以绑架罪论处......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
      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软件专利申请条件是什么先要具有一般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之后其软件要能够运用,比如运用到工业中,进......


·两夫妻怎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
      两夫妻怎样的情况下会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
      一、婚姻无效撤销情形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