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工伤鉴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赔偿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来后,多久能得到赔偿款是不确定的,具体要视案件发展情况而定:发生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职工可获得的赔偿主要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这二块赔偿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直接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一般情况下经一个月左右会拿到赔偿。如果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如果能与单位协商处理的,单位同意支付的,则职工能很快拿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的,则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又可以上诉进行二审;如果单位不履行判决的,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这样时间有可能会相对较长,而且是不能确定具体拿到赔偿款的时间的实务中,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而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定要负刑事责任吗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租房交了违约金没签合同怎么办
      现在城市里随处可见外来务工的人员、学校附近也有陪读的父母亲,而他们一般都在当地没有住房,而是通过租住房屋获取暂居地。而租房则需要签订租房合同......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
      现在还能办独生子女证吗不可以,因为从2016年国家推行两孩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原来已经办理的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没有办理的就按......


·轿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轿车无证驾驶一般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


·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
      一、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上要支付到何时《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


·未成年盗窃罪金额一千判几年
      未成年盗窃罪判刑问题,要根据其具体年龄以及情节而定。十四周岁以下的,不负刑事责任,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


·劳动调解仲裁程序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劳动调解仲裁程序规定的时间是多久?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书......


·存疑不起诉是否引起国家赔偿
      存疑不起诉是否引起国家赔偿“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


·民事诉讼二审要不要开庭 哪些情况不需要开庭
      民事诉讼二审要不要开庭哪些情况不需要开庭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对于由一审程序审理的判决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上诉,也就是二审。对于......


·敲诈勒索犯罪中止要怎么判断
      敲诈勒索犯罪中止要怎么判断在敲诈勒索犯罪中,因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和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一般存在时间差,或者约定的地点认识不一致,中间环节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没有能取车吗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大,而这也是因为当事人无视交通规则,不重视安全原则,近年来国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越来越细。法律的完善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