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1、法律性质不同传唤不会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羁押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被羁押的话通常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2、时间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案件的羁押时间在各个阶段都不一样,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阶段羁押的时间最长是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两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羁押的时间最短是一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羁押的时间最短是2个月。3、程序不同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出具刑事拘留证,刑事拘留以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需要出具逮捕证。二、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只是传唤,公安机关问清楚一些问题以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当事人给放出去,如果当前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刑拘或逮捕,传唤的时间不会超过12个小时的,如果已经被羁押了,那嫌疑人只能在看守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五险一金企业和个人的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从参保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率分......


·一、交通事故双十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双十伤残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双十伤残赔偿总额在9万-16万之间一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农村居住的居民的人均纯收入(镇......


·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
      在实践中,有些人员虽然是在工作中受伤,却不能申请工伤认定。那么,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对象有哪些呢?此外,您还要注意的是,即便您属于这些可以申请工......


·怎样才能不让非婚生子女继承房产?
      怎样才能不让非婚生子女继承房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1、非婚生女子的继承......


·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否则的话,企业裁员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行为。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企业经济性......


·怎么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
      怎么区分债权人与债务人?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


·姓名权包括肖像权吗
      姓名权包括肖像权吗姓名权和肖像权都是隶属于人格权,他们两者是相互独立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有人把这两者混淆,认为姓名权是包括了肖像权的。为了......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劳务派遣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时候,大家需要注......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
      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什么?夫妻子女父母继承顺序是一样的,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


·物权法原始取得的法律依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物权法原始取得的法律依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1、先占构成先占须符合一定的条件:(1)先占的标的物须为无主物。抛弃物属于无主物,但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一、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是否有效1、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