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一、西安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公积金提取流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有哪些?
      一、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有哪些?1、购买电脑软件骗局在网上购买了一个价格比其他商店要便宜得多的电脑软件,当你在下载软件的时候,行骗者把电脑......


·有负债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有负债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有负债的离婚协议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双方的具体详细个人信息;关于财产的分割以及债权债务的分割等事宜......


·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一、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涉嫌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


·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房吗
      在现代社会中,城市尤其是一些大城市,它们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基本上都快耗尽了,所以一些为了谋求发展、利益的人会愿意到城市边缘的农村买房。那从法......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只能下移上吗?
      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只能下移上吗?不一定的;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


·征地强拆事件中,国家赔偿搬家费是否有包括在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而侵害到公民的财产与人身权利,从而需要对被侵害人员作出的赔偿,该赔偿由国家进行承担。我国的征地拆迁工......


·离婚后小孩每月的抚养费是多少
      父母在离婚之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小孩抚养费,而此时要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定期给付的话,则可以按月进行支付或者按季度来支付......


·增加注册资本有期限限制吗
      一、增加注册资本有期限限制吗没有限制,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


·股东协议违约责任是什么?
      股东协议违约责任是什么?股东协议违约责任是需要赔偿相关违约金,涉及到严重的违约责任的,还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根据《公司法》第208条规定:公......


·微信是现代社会非常火热的社交软件,大部分人都在使用着微信,也
      微信是现代社会非常火热的社交软件,大部分人都在使用着微信,也有许多人在微信上面做生意,这些人被我们叫做微商,但这些微商中也有一些是打着买东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