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
  
  一、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吗?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一次保全多项,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财产,应当妥善保管。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法院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没有规定财产保全只能保全某一项财产,跟案件相关的财物,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都能采取保全措施,但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关键是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必须要在30天之内交民事诉讼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加班工资计算 会计应如何计算?
      加班工资计算会计应如何计算?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员工工资的结算,而加班费的计算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容。会计要算加班费,就要了解相应的规定,......


·认定构成盗窃罪新规定判多久
      一、构成盗窃罪新规定判多久(一)盗窃罪量刑标准2018《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


·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合同也就是效力不确定的合同。效力待确定的合同有哪些?对此我国法律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效力确定合同有哪些法律后果?这也是合同签订双方当......


·丧偶房产继承权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丧偶房产继承权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


·如果行贿受贿派出所管吗?
      如果行贿受贿派出所管吗?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


·商标就差一个符号算侵权吗
      算是,这种行为属于下列第二种情况,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


·绑架罪客体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犯罪往往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并且利用对被绑架人安全的担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他人索取财物。那么您知道我国......


·成都重庆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对于五险一金想必您很熟悉,参加工作的人都需要缴纳,这是一种国家强制性、互助性的社会福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为人民美好的生活保驾护航。但是,由......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
      偷漏交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判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


·公司破产清算注册资金是不是清算内容
      公司破产清算注册资金是不是清算内容一、破产清算与注册资金有关系吗首先要区分一下注册资本和公司财产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是......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
      一、遗产构成的要件有哪些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