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执行他人诉前保全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院执行他人诉前保全的财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提出申请;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需要以下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及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一份。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诉前财产保全是为了避免当事人转移更多的财产,已经采取了保全措施的情况下,不代表法院可以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后,原告没有递交诉讼状,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的,法院也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事自诉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吗
      刑事自诉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吗自诉案件也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不过提出申请的同时,也应当说明理由,同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而之后,人民法......


·关于案件控告状怎么写?
      控告状其实就是起诉状,在生活中有很多侵权的行为,如果侵犯的是人们的财产权益一般就是民事类的案件,如果是侵犯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则一般都是刑事类......


·股权上市和股票有什么区别?
      股权上市和股票有什么区别?一、股权上市和股票有什么区别?1、股权是公司未上市的时候的投资,比原始股更早期进入。股权投资收益都是在10倍以上。......


·一、监护人侵占抚养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监护人侵占抚养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硬判?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硬判?一、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硬判?夫妻离婚硬判的依据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相关规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
      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不仅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而且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在司法实践中,要判......


·办理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
      办理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办理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失业人员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一、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方法有哪些?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


·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殴打他人一般都是出于故意的,而此时要是给他人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那么往往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如果此时造成了轻微伤的话,就不能按照刑......


·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盗窃他人或者公司的财物,这都是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我国刑法当中针对盗窃罪是有着立案标准的,盗窃罪的量刑也和犯罪嫌疑人所到的具体数额紧......


·股权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
      股权纠纷在哪个法院起诉(一)当事人约定管辖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转让合同书,而合同书内会约定好争议的解决条款,其中就包括股权转让纠纷的管辖法院。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