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公开吗?

登记的软件著作权公开吗?登记的软件著作权会公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信息自登记批准之日起1日后予以公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自公告之日起3日后可领取。软件作品完成后,不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就依法产生了。为了取得明确的证据,防止日后的纠纷,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权需要申请才能授予。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六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均可查阅软件登记公告以及可公开的有关登记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 软件登记公告的内容如下:(一)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二)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事项;(三)软件登记的撤销;(四)其他事项。二、软件著作权申请所需资料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网上填报提交,打印,第3页盖章)2.软件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或者使用说明书)3.提供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签名或盖章a.公司申请,应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最新年检,公司盖章)b.学校申请,应提供学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最新年检,学校盖章)c.个人申请,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签字,多人申请需提供合作开发协议如果是职务开发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是非职务开发的能申请但是需要些非职务开发说明)d.以上为3种最常见的,其它的根据情况提供对应的身份证明文件4.源代码(不足60页提供全部,60页以上提供60页每页不少于50行)5.可能需要的其他盖章或者说明材料。具有独创性,且思想表达等满足著作权登记条件的软件在完成后,是可以按照流程规定,先整理相关相关材料,到登记部门填写软件著作权的申请书后,将这些证明性的材料,一起提交给受理登记请求的职员,一旦登记请求通过,是会才一定范围内,将登记的结果进行公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小龙湾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小龙湾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小龙湾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遵循下列程序:一、提出鉴定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


·没签合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钱
      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形,则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的赔偿或补偿。但如果是正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是怎么样的?认定能否成立“共犯中止”,同样应当从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即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有效性四个方面来认定。共犯中止......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轻伤二级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怀孕6个月合同到期合同是否终止?
      我们您都知道,孕妇怀孕后,可以向公司申请产假,那么,如果怀孕6个月合同到期合同是否终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孕妇在怀孕期间内,劳动合同到......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欺诈的本质区别是什么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


·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
      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一、一方拒绝离婚怎么解决?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


·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包括哪些
      在交易中,有些人由于对产品等发生了错误的认识而购买了该产品,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重大误解。那么,在法律上,重大误解的构成条件究竟包括哪些呢?此外,......


·起诉后撤诉诉讼时效中断了吗
      起诉后撤诉诉讼时效中断了吗起诉后主动撤诉诉讼时效会中断,《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
      民事诉讼法院受理费是多少,由谁来交?一、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一)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