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未按通知时间开庭是否合理

法院未按通知时间开庭是否合理?法院未按通知时间开庭是不合理的,法院开庭必须尽到通知义务,否则就是程序错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三款?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二、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法院在开庭审理民事案件时,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审判长要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2、法庭调查。主要是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法庭调查的基本顺序是:第一,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第二,证人到庭作证;第三,鉴定人到庭;第四,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第五,勘验人到庭。3、法庭辩论。指在合议庭主持下,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事实和证据及法律依据,阐明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进行言词辩论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互相辩论。4、合议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评议不对外公开,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议应当制定笔录,对不同意见也必须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及书记员签名。五、宣读判决。合议庭评议后,审判长应宣布继续并宣读判决。如果不能当庭宣判,审判长应宣布另定日期宣判。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不可能不按时通知开庭时间的,就算是开庭时间向后延迟了,法院也应该及时的告知当事人。如果真的存在这种状况,在一审的过程中就能当庭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整个审理过程也都是有程序法约束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什么前提
      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


·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必须是在诉讼还没有发生之前,就对于相关的人员来进行追加,根据《民事诉讼法......


·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好朋友欠钱不还首先可以提醒对方已经到了需要还钱的日期,若是对方暂时没有能力偿还......


·拘役是和犯罪嫌疑人和解以后法院才这么判吗
      拘役是和犯罪嫌疑人和解以后法院才这么判吗一、拘役是和犯罪嫌疑人和解以后法院才这么判吗?法院判处拘役并不是因为受害人和嫌疑人和解了,判处拘役......


·出版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吗?
      出版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对吗?出版合同的债权可以转让,其没有在限制范围内。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包括以下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买卖车辆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要担责吗
      日常生活中将机动车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形较为常见。例如,亲朋好友之间出于对某机动车的使用需要而临时借用,或是从专业出租汽车的公司租用机动......


·家庭财产分配相关规定是什么?
      家庭财产分配相关规定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


·菏泽市最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菏泽市政府在过去征地给公民补偿所设立的标准都是较低的,但是现在因为市场土地的价值在不断增加而使得征地的标准也逐年的提升,那么,菏泽市最近征地......


·关于信用卡诈骗若干的司法解释
      信用卡这个词汇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在生活中,它是各大银行或财务机构颁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的人士,是信用良好的一种凭证,而信用卡的不慎使用或办......


·给有故意伤害致死判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否合法?
      法律是严谨的,每一个案子的审判都讲究证据以及对应的罪状及法条,如果您对法庭的审判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关于这方面的小编整......


·什么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2N赔偿金
      什么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2N赔偿金一、什么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2N赔偿金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