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要怎样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和恢复原状的费用;(四)损害赔偿数额包括合同履行后所能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所预见的数额,也不得超过应当预见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原件还原后,应归还原件。如果原来的不存在,如果原来是一种,它可以用同样的种类返回。恢复原状还包括:(1)返还财产的成果;(二)当事人一方在占有财产期间支付必要的维修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赔偿数额应相当于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合同的性能,但不得超过损失,可能是由于违反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方违反合同订立合同。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没有鉴定劳动合同受伤算不算工伤
      受伤的原因跟工作相关的就算工伤,申请工伤认定时也不需要鉴定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新婚姻法中分居六个月以后可以自动离婚吗?
      新婚姻法中分居六个月以后可以自动离婚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分居六个月以后不可以自动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社保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1、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2、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向新就业地社......


·非吸与诈骗的处理区别是什么
      区别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


·公司不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当你辞去之前的工作,好不容易找到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马上办理入职时,却被告知之前的公司并没有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关系,无法入职新的公司的时候怎么......


·如何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如果要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光是举行了结婚仪式显然是不行的,此时还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如果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话,也就不能......


·没收财产由谁执行?
      没收财产由谁执行?没收财产的判决,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种类之一,是指没收犯罪......


·无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吗
      无主物是占有及所有吗?一般认为,无主物是无法确定其归属的物品,如个人拾到的漂流物,一些小矿石等等,个人在拾到这些物品时根本无法确认它的主人。许......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一)离婚协议不属于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一)离婚协议不属于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
      很多人都认为购买二手房更加划算,是普通家庭更能承受的,但比起新的房子来说,购买二手房的危险性更大,而且面对购买二手房时,这其中的各个程序有十......


·因女方拒绝生二胎起诉离婚的法院怎么处理?
      因女方拒绝生二胎起诉离婚的法院怎么处理?一、因女方拒绝生二胎起诉离婚的法院怎么处理?因女方拒绝生二胎起诉离婚的,可以判处离婚,按照我国《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