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一、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不需要交契税,直系亲属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继承房产过户的流程是: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以下材料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1)死亡证明
  
  (2)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遗产房的法定继承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不是只有直系亲属才有遗产房的继承权的,子女和父母不能忽略了作为被继承人配偶的法定继承权,除非遗产房的产权人在遗嘱中,比如指定了让子女继承房子的,而且这套房产又是产权人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子女就是遗产房的继承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解除婚姻关系要什么条件?
      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其实也就是要离婚,这不是不可以,但也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是不允许离婚的。那么您是否知道夫妻解除婚姻关系应具备......


·一、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
      一、员工上班途中摔伤算交通事故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


·广州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公务执行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在执行的过程中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进行,但是不排除在公务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他人妨碍公务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嫌......


·刑法规定贩卖毒品如何量刑
      一、刑法贩卖毒品如何量刑贩毒罪,即贩卖毒品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


·员工犯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员工犯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进行赔偿?不需要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
      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关于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企业收购的内容有哪些?甲方拟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收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支付给女方的,那要是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话,此时男方支付的彩礼可以返还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纠纷比较多......


·逮捕证范文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逮捕证范文中的基本内容有哪些?逮捕证(存根)(××)×字第×号被捕人:×××男或女××岁,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务:住址......


·劳动关系转移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当代社会,职工在进入职场之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合同后,一般来说也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现实生活中,有的时候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


·一、对于继承遗嘱房产上税吗?
      一、对于继承遗嘱房产上税吗?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


·交通事故处理后
      交通事故处理后,如果肇事车辆存在过错,一般会采取扣分、罚款措施。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