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没有签合同如何要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离职工资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老板协商后;2.
  对劳动检查机构的投诉,由用人单位责令解决;3.在当地劳动局安排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退还工资。本程序专为解决劳动争议而设,不收取任何费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在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时,可以参照下列文件:(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名册)、各项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二)劳动者出具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服务证明》;(三)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用人单位应当对(1)、(3)、(4)项的有关文件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你不仅可以追讨拖欠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建议您和您的权利保护不要过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不定期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劳动者月工资的两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级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级怎么办?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


·派遣制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派遣制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
      什么条件可以判定自动离婚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况,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不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


·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怎么样计算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相关规定?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了哪些相关规定?农村的土地都是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包括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等,农用地是您都非常熟悉的耕种用的土地,很多的人却不知......


·赠与撤销权的程序规定
      赠与撤销权的程序规定赠与撤销权的程序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赠与撤销权的行使程序,这就造成了其行使方式和行使途径的随意性,加大其可操作的空间范围,......


·名誉权侵权的律师费是多少?
      名誉权侵权的律师费是多少?侵害名誉权打官司需要缴纳律师费用在3000到6000元左右,如果涉及损害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


·家里楼上漏水该找谁来解决?
      家里楼上漏水该找谁来解决??(一)楼上邻居漏水原因——找楼上邻居协助处理1.楼上住户装修房屋、改造管道、不当用水等行为,破坏了地面的防水设施;......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比例咋确定
      在所有的招标采购活动当中,招标方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都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考虑,特别是在政府采购中,交纳政府采......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一、构成交通肇事罪处罚是怎样的(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