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如何应对劳动仲裁中的伪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是对双方来说,在劳动仲裁时是可以随时提出证据的。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因为劳动纠纷,单位在举证能力上,本来就是占优势地位的。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与前者一样,这一点是一个事物的另一面。但是在劳动诉讼中是不同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施行之后,在法院进行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视为丧失了举证的权利。再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伪证的后果,也就是说,在劳动仲裁时,即使提交了伪证,但是仲裁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对提交伪证者进行处罚。可是在法院则不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对提交伪证者进行处罚的。所以针对伪证应注意:(1) 在劳动仲裁中遇到很容易就能够鉴别真伪的伪证,应该对伪证保留观点,隐瞒自己的真实观点,暂时不要把它点出来,静待劳动仲裁过程的结束。(2)
  在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阶段,在举证时限内,把此证据的虚假性点出来,甚至申请鉴定,这样一来,除了会使此伪证失去证明力,还会使单位有可能会受到法院的处罚,同时还会使单位因超过举证时限而失去再举证的权利,这样一来,劳动者就会在这一阶段掌控最有利的局面。(3)
  因为此员工诉讼技巧的缺乏,本来很有利的局面,却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现在单位只要承认错误,不会给单位带来任何不利,也不会给此员工带来任何有利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摩托车醉驾无证驾驶的规定是什么?
      一、摩托车醉驾无证驾驶的规定是什么?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摩托车无证醉驾的处罚标准和机动车都是一样的。无证醉驾,《刑法》修正案九中专门针对司机......


·公司辞退员工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辞退员工证明范本的内容是什么?辞退员工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____条第____款的规定,决定终止合同,请您于____......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
      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流程您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但是基于某种需要也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意味着您失去了对土地使用权的拥有......


·2023离婚总共有几个途径?
      离婚总共有几个途径两种离婚的途径:(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


·案件诉讼标的额按原告还是法院确定?
      案件诉讼标的额按原告还是法院确定?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


·离婚中男女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的。而此时不管是哪一方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都必须要提供相应的......


·如何判断强奸罪是否成立
      如何判断强奸罪是否成立?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


·他项权证必须注销可以注销吗?
      他项权证必须注销可以注销吗?虽然大部分读者在购买房产时,都能够办理房屋他项权证,那么如果涉及到他项权证,有些人可能想要知道,对于他项权证来......


·一、未出现重大事故的醉驾有必要请律师吗?
      一、未出现重大事故的醉驾有必要请律师吗?醉驾未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一般都判处拘役,如果为了减轻责罚,当然请会好一些的。参考现行《刑法》......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
      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怎么算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为起算点,以实际交房日为止算点。关于违约金的起算点问题,应认为当事人约定的交房日为......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
      一、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