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

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原告有什么权利
  
  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和别人打官司的情况,对于原告来说我们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人想了解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在此为您解释此法律常识,让您明白作为原告应有的权利。
  
  一、打官司原告的权利
  
  在打官司时原告是有发言权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原告有下列诉讼权利:
  
  (1)有权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有权委托代理人替自己进行诉讼。
  
  (3)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4)有权申请审判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回避。
  
  (5)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在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和有其他紧急情 况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7)有权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8)有权请求法院予以调解或与对方当事人自行和解。
  
  (9)有权查阅和自费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10)有权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庭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 发问。
  
  (11)有权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
  
  (12)在法庭上,有权与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13)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有权发表最后意见。
  
  (14)在宣判前,有权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15)有权阅读法庭笔录,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有权申请 补正。
  
  (16)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有权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
  
  (17)胜诉的原告,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对方如拒不执行,有权申请 人民法院执行。
  
  (18)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不能因申诉而停止执行。原告的各项诉讼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也有责任使原告能够充分行使依法 享有的诉讼权利。一切限制原告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二、打官司原告举证规定
  
  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形。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
  
  (1)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
  
  (2)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
  
  (5)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通过上述文章的表述,我们已经知道了打官司原告有发言权吗的法律知识,原告是有发言权的,原告还有很多可以行使的权利,打官司原告还有一些必须履行的事项以及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要更多的去了解以保证我们在官司中能够轻松胜出,如有不懂之处可以去咨询的律师为您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


·非法集资犯罪司法审判与刑法解释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是指某些人不经过政府机构批准,私自发行金融产品,吸收社会民众资金。非法集资严重干扰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金融产品市场的规则,对民......


·房产抵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现实中,不是任何一套房屋都是可以进行抵押的,必须是符合了规定的条件,那么才能做出抵押。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究竟房产抵押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而......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女职工哺乳期假一小时扣工资吗
      女职工哺乳假扣工资吗?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一、土地房屋遗嘱怎么写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


·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
      近年来随着”打拐“活动的紧张进行,”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个罪名也被人们所熟知。国家对此也高度重视,加大了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事处罚。今天我们就......


·涉嫌开设赌场要关多久?
      涉嫌开设赌场要关多久?一、涉嫌开设赌场要关多久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


·二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确定双方的责任,但是有的时候会发生二次撞击,这个时候二次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就成为您关注的问题。下面的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110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2011年1月7日由审判委员会全委会第2次会议讨论通过)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


·移送管辖后原查封是否有效?
      移送管辖后原查封是否有效?无效,原法院已裁定移送管辖,说明其对此案件无管辖权,那么在移送管辖的同时应解除做出的财产保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